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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阅读次数:917 添加时间:2017-12-8 发布: 管理员

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事。据介绍,近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开局良好。各省(区、市)积极研究制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政策。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46个城市均已启动垃圾分类工作,有12个城市已有垃圾分类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有24个城市已出台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住建部等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46个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强制”分类。

2017年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国100个县(市、区)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开展示范的县(市、区)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王蒙徽指出,到2020年,各城市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公共机构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的46个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35年,各城市全面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群策群力,用综合的、全局的思维来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加快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二是要广泛发动公众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三是要加快立法进程,为垃圾分类提供长期保障。四是要抓住重点环节,做到分类投放精准、杜绝先分后混、分类运输系统健全、分类处理设施完善。五是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要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步伐,因地制宜探索出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据悉,2017年3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发布,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而通过近20年的实践,中国垃圾分类在经验和教训中逐渐破题,新的垃圾分制度主要包括3大特征:改变以“垃圾分类收集”为主配套建设,建立了投放、收运、处理全过程的分类配套建设;改变以居民投放后的生活垃圾为垃圾分类目标,建立了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将生活源的再生资源纳入垃圾分类体系;改变直接复制欧美发达国家的分类模式,建立了以干湿分类为核心符合中国国情的分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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