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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与财政厅对徐州、宿迁两市6个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开展考核评估
阅读次数:1254 添加时间:2016-7-28 发布: 管理员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15〕809号)要求,组织省统计局、商务厅、工程咨询中心及相关行业专家对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区园区、邳州经济开发区、新沂经济开发区以及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城经济开发区等6个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开展了考核验收。考核组听取了园区管委会关于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查阅了园区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经专家组现场质询及技术评估,形成了考核验收意见,并对6个省级示范试点完善和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丰县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改造范围约为23.37km²。开发区积极推动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挖掘循环化改造潜力,在项目的副产品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循环化发展方面进行充分整合,建成了盐化工行业循环产业链、机械装备(电动车)制造循环产业链、新型建材闭路循环产业链和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循环产业链;通过加快落后设施淘汰、节能技改,实施节水目标责任制、清洁生产及合同能源管理,加强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污水综合处理及回收利用,促进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改造及建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集中治理化水平等得到显著提升。

  邳州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改造范围约为42平方公里。开发区不断优化开发区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大力循环经济,构建了环保煤化工、电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三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其中煤化工产业进入“全产业链时代”,实现园区内企业间、产业间原料(产品)互供、资源共享一体化;通过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实施清洁生产、节水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物集中处理处置、构建环境管理体系、改造基础设施等,资源利用效率及污染治理集中化得以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断强化。

  新沂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改造范围约为80平方公里。开发区将规划布局与循环化改造紧密结合,重新调整园区布局,产业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构建了化工、纺织产业完整的产业循环链条;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能源梯级利用、企业节能减排改造,提高园区资源利用效率,建设污水、固废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构建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规范化,为园区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改造范围约为58平方公里。开发区积极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打造了纺织、蓄电池、酒精等三大重点循环产业链;通过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关键产业链节点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废弃物的资源化及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设低碳型开发区;重视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建立了相关的技术研发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为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提供技术和数据信息支撑。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改造范围约为105平方公里。开发区积极推动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挖掘循环化改造潜力,构建食品行业、机械轻工行业、新能源新材料行业、静脉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循环产业链;通过推行“零地招商”,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节水目标节能制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宿城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被确定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改造范围约为41.69平方公里。开发区推动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挖掘循环化改造潜力,构建了纺织、食品、建材和材料等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增强了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对纺织、建材和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支撑作用;构建了环境管理体系,强化了园区环境综合管理,淘汰和取缔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的工艺和设备;集中处置工业危废,达到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彻底消除危废造成的安全和环保隐患,污染集中治理化水平等得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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