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标准
分重大价值、较大价值、一般价值三个举报价值等级。根据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和举报价值等级,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并实施罚款,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款金额的20%、10%、5%的标准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按日计罚的,参照第一次行政处罚金额计算)。
(2)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移送公安并实施行政拘留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3)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后,经人民法院审判,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举报人的举报涉及上述多项的,按奖金最高的一项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