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次数:1278 添加时间:2018-3-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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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议案,
江苏团的“老代表”并不陌生。
2014年以来,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由张艳代表领衔、江苏团1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在2014年、2016年、2017年3次联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关于尽快制定长江水环境保护法的议案”,受到大会主席团的高度重视。
代表们
制定《长江水环境保护法》,依法遏制长江水污染加剧和生态退化的态势,推进生态环境修复,确保长江饮用水质和生态安全,确保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全国人大代表
南京水利科学院总工程师窦希萍
“保护长江刻不容缓。我们切身感受就是,饮用水源地在长江,长江水质对我们影响太大太大。随着我们高质量的发展,人民也要高质量的生活,水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2016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就拿我们江苏来说,在2016年底我省在关闭长江流域化工小生产企业3265家的基础上,开展263行动,又关闭落后化工企业1421家,目前全省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均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
长江高强度开发的势头已被遏制,
但为什么江苏的代表们
依然执着地请求立法保护长江呢?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主任刘广忠
“怎样从法律上来确保长江的生态安全,是我们全省人民关心的事,或者说是长江沿线所有的党委政府、老百姓关心的事,一方面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大保护的号召,另一方面也是我们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所以我们省人大连续提出来,从长江的水环境的保护到整个长江的生态保护,都希望从国家层面进行立法。长江沿线各个省区要协同作战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我国有环境保护法、有水污染防治法,但目前还没有制定长江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江苏代表联名提交的议案中认真思考了如何解决长江流域开发与保护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和实际问题,提出六项立法重点,建议制定长江水环境保护法进行统一调整和规范。
第四次在这份议案上附议签名的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代表表示,非常支持议案提出的“划分严格的保护区,全流域实行分级保护”的立法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杨震
“分级保护完全有必要,越上游越要保护严格,分级保护就是每一段都是责任区。江苏作为下游,也要严格,因为对上海,对海的出口也是有影响的。如果大家都把自己的责任做到位了那最好。”
长江流域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目前,我国饮用长江水的人口约为4亿,南水北调工程全面建成后,饮用长江水的人口将达到8亿左右。所以说,解决了长江流域发展与保护的问题,对我国整体发展和保护意义极其重大。
值得高兴的是,在江苏代表的不懈努力下,2017年底,全国人大环资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建议将长江保护立法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希望这次的联名议案能够加速启动立法程序,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要求,使长江早日得到法律的保护,让沿江省市共建共享,有序开发,永续利用,把长江打造成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绿色大河经济带。
江苏环保
(来源:荔枝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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