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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处罚垃圾不分类单位 一保险公司领首张处罚告知书
阅读次数:1018 添加时间:2018-11-7 发布: 管理员


       11月6日,南京城管全面启动为期一个月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2018靓城行动”,对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四类单位开展集中执法。当日,玄武区城管部门对某保险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开出首张行政处罚告知书。
      6日下午3点多,玄武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来到该保险公司。该公司大堂未设置分类垃圾桶,未张贴任何垃圾分类标识,未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和台账,没有进行垃圾分类。据了解,此前执法人员已上门宣传、告知该单位要垃圾分类,并要求其设置分类桶。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履行垃圾分类义务。执法人员当即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据悉,这也是南京垃圾分类专项执法“2018靓城行动”启动后的首张处罚告知书。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1000元罚款。此外,对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管理和惩戒办法(试行)》,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
    (来源:2018年11月7日《新华日报》朱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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