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固废综合利用分会”的决定 |
阅读次数:1862 添加时间:2018-12-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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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文件
苏循协[201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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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固废综合利用分会”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的战略部署,按照《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章程》的要求,为协同推进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高质量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切实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竞争力,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经研究决定,设立“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固废综合利用分会”。
该分会是协会的组成部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分会秘书处设在南京市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A楼。
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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