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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开展对重新认定能评委托评审机构的培训
阅读次数:1604 添加时间:2015-10-12 发布: 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控制能源消耗等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能评对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的“双控”作用,进一步提高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对能评评审机构的动态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11]1号)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1]7号)等有关规定,省发改委对节能评估委托评审机构进行了重新公开征集,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专家评审、领导审定、纪检监督以及网上公示和公告,认定了9家单位为省发改委节能评估委托评审机构。

  为确保评审工作规范开展,省发改委于9月25日召开了新认定委托评审机构的专题培训会。会上介绍了能评工作的发展过程、相关制度文件以及我委开展能评工作情况,通报了能评机构重新认定的相关情况,并请省工程咨询中心的专家就能评相关政策规章、评审流程、评审要点、评审相关要求等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在最后总结时要求各评审机构,一要高度重视。要将能评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统一管理,要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团队,配齐配强领导和技术骨干,提供必要场所和后勤保障等。二要严格评审。严格按照评审时限、工作流程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执行行业、项目规范要求,评审依据、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工艺技术、设备选型等能效类比要科学、有说服力。三要加强管理。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能评工作管理;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开展业务研讨,提升业务水平;要加强专家库建设、信息化建设;要加强资料保管、存档工作;能评工作由发改委委托开展,代表发改委的形象,工作中要加强廉政教育,杜绝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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