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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在江苏率先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
阅读次数:1648 添加时间:2015-2-12 发布: 管理员

  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徐州企业职工说,“强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能让企业和社会尝到甜头。为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从去年11月起,徐州率先在全省试行排污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险各市都有,但‘强制’,徐州是第一家实行。”徐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2月5日,首批108家参险试行企业中,已有80%正式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

  权威部门估算,我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巨额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事故企业即便赔得倾家荡产,受害者也难得应有补偿,最终只能由政府、社会埋单。

  徐州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孙以秋处长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企业缴纳一定保费,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环境污染事故赔偿责任的保险。这其实就相当于“绿色保险”,一旦企业因为污染事故造成损失,就可以通过保险赔偿的方式,将损失降到最低。目前,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限额试点阶段分为7档,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和4000万元。保险公司根据企业规模、环境风险水平等因素,分别签订赔偿限额。

  徐州市环保局公布的首批108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行企业,全都是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化工、焦化、热电等具有环境风险源隐患的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等企业。

  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作用显而易见。按理说,投保应该是自愿的,那么,污染责任险为何搞成强制险?

  孙以秋解释,当前,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易引发社会矛盾。尤其是涉重金属企业、石化、化工、制药等行业,环境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环境损害就非常严重,亟待引入保险机制。另一方面,很多企业风险意识差,多年来主动投保的微乎其微。“企业大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故一定不会发生在自己企业,为保险掏钱没必要。在这种情况下,以强制的手段推广污染责任险,在现阶段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

  企业对“环强险”也非常“买账”,因为环保部门给他们派出了“红包”。为鼓励高风险企业投保,徐州市环保部门积极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在安排中央、省、市各级和各类污染防治资金及环保引导资金时,对投保企业予以倾斜。“政府给了我们这么大的‘甜头’,让我们的投入与产出形成正比,我们当然乐于投保。”铜山区宏达精细化工厂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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