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阅读次数:1642 添加时间:2015-1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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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环资[2015]2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管理,发挥试点示范的探索和引领作用,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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