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分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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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文件

苏循协发[2023]03号

 


 

关于成立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

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分会”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于2022年3月31号印 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发改委等三部门于2022年5月12日《关于加快推进废 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通知》,我会决定成立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分会。

  分会成立后,要遵守《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章程》,按照协会宗旨的要求,在省协会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协同推进我省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规模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高质量发展,在构建统筹谋划、合理布局、积极构建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上中下游衔接的回收体系上下功夫,最终实现我省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分支机构管理细则》的规定,分支机构是协会的组成部分,接受协会统一领导。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备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应在协会授权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

 

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

2023年11月2日
 

 

附:关于成立“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分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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