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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会费标准
为积极响应政府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彰显协会非营利公益属性,经协会三届二次会员大会暨三届理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协会2026年起会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标准如下:
1、会长单位:5 万元 / 年
2、副会长单位:3 万元 / 年
3、常务理事单位:1.2 万元 / 年
4、理事单位:5000 元 / 年
5、会员单位:2000 元 / 年